各分院:
依据《西安欧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西安欧亚学院考试管理办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课程及2025级转专业学生补修通识教育学院课程相关工作将在开课前进行,为保证重修课程教学任务的顺利开展,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专业课程重修
专业课程重修教学形式可采取组班、插班或自修,上课时间由各分院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各分院于2026年9月2日前在教务系统完成重修课程、选课对象等信息维护。2025 级学生专业必修课重修须通过教务选课系统完成网上选课,不单独设置专门选课阶段。其他年级学生由各分院依据学生本人的重修申请自主统筹安排。
二、通识通修课程重修
通识通修课程重修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直接通过选课系统进行网上选课,每门课程最终的选课名单即为重修学生名单。
需要重修的学生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选课,逾期未选课的学生视为放弃此次重修机会。
本学期重修采用直选式选课(即先选先得)。通识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发展处于2026年9月2日前完成选课系统数据维护工作,根据选课对象、选课需求和课容量确定课程开班数,匹配师资和教学场地。
三、2025级转专业学生补修通识教育学院课程
对于2025级转专业学生,若需补修由通识教育学院开设的课程,须由各分院组织确认相关学生信息,并在《2025级转专业学生补修名单统计表》中补充完整,于9月4日12:00前提交至通识教育学院教务部。学生确认补修课程前,需先核对个人培养方案及已获学分情况,符合学校学分置换规定的课程,则无需再补修该课程。各分院需指导学生准确核实补修信息,确保课程选择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避免重复修读或遗漏。
四、重修课程具体安排
(一)重修缴费要求
依据《西安欧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三节第19条,自2025级起学生同一门必修课(含专业选修课)学生重修1次后成绩仍不合格,需再次重修的,第2次重修按照所欠课程的学分,每学分200元收取重修费用。完成缴费后方可参与二次重修选课及修读,未完成缴费无法进行选课,视为放弃本次重修机会。缴费后的学生如因课程冲突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参与本学期重修修读的,可顺延至后续学期完成重修。
1.缴费时间:9月2日 12:00—9月3日 16:00;其他年级学生无前置缴费环节,直接在选课时段进行选课。
2.系统登录:访问教务系统http://jwxt.eurasia.edu/;登录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3.缴费操作参照附件《学生重修缴费操作手册》执行,咨询电话:029-88738256(图文信息中心)
(二)重修选课安排
2026年9月4日至9月5日,各分院通知并督促学生在规定时段内进行网上选课,具体时间和安排如下:
时间 | 时段任务 | 选课结果确认 | 选课原则 |
9月4日10:00至9月5日17:00 | 选课 | 登录教务处网站 | 直选式 |
9月6日10:00后 | 确认选课结果 | 登录Tronclass系统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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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互联网环境下,可通过PC、ipad、手机等设备登录选课系统进行选课,选课系统登录方式:西安欧亚学院教务处网站(https://jwc.eurasia.edu/)---“网上选课”(网站右下方)。
重修课开课时间为9月7日。
如果学生不及格课程为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后不再开设的课程,无法在选课系统中正常选课,学生可在9月7日至9月8日期间,向所在分院教务部提出“自修”申请。申请表上的课程名称和学分必须准确,纸质版申请表需由各分院签字盖章后,于9月8日16:00前统一报送通识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教务部办理学生“自修”,逾期不再受理,视同放弃本次重修机会。
通识通修课程重修咨询电话:029-88286972
国际教育学院教务部咨询电话:029-88286984
学生发展处学生心理咨询中心:029-88286814
五、注意事项
(一)此次重修选课严格控制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2025级同一门必修课(含专业选修课)第二次重修学生务必在缴费时间内完成缴费,未缴费将无法完成重修选课,视为放弃本次重修机会。
(二)各分院应做好重修学生通知动员工作,在重点关注毕业班学生的同时,高度重视2025级第二次重修学生。可通过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微信群、钉钉群、QQ 群、邮箱等多渠道开展政策宣讲,向学生讲清重修缴费、选课的相关原则、时间节点及操作流程,确保通知传达到每一位相关学生,督促学生及时完成重修,有效缓解后续学期学业压力。
(三)各分院要重视2026届毕业生重修教学环节,自修要按照课程要求给予足够的作业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四)本通知所指的重修课程不包含体育课程和假期修过的思政类课程,需要重修体育课程的学生按照后续体育课选课通知按期选课。
(五)本通知中通识通修重修课程清单由开课单位于9月4日前下发各分院。
(六)2025级转专业学生补修课程(初次修读,非挂科重修)不计入重修次数,请各分院在指导学生选课时做好说明与解释工作。
教务处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