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安欧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以雇主为导向,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学风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在充分讨论和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等法规和制度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修订了《西安欧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西安欧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西安欧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并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1.西安欧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2.西安欧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3.西安欧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西安欧亚学院
2025年8月27日